新葡萄8883官网amg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
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根据《新葡萄8883官网amg关于印发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东林校教〔2016〕10号)要求,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(以下简称推免工作)以提高选拔研究生生源质量为核心,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、综合评价、择优推荐,着重突出对推免生的创新精神、科研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制定本实施办法。
第二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基本原则,确保推免标准严格明确、推免程序高度透明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
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评审小组,由院长担任组长,党政班子成员、教授委员会成员、专业负责人等人员组成,负责学院的推免工作。推免评审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,负责其日常工作。学院成立推免监督小组,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,党委纪检委员和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。
第三章 推免名额及条件
第四条 我院推免名额由学校确定,包括研究生支教等推免计划,各专业推免名额由学院推免评审小组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确定。
第五条 本科生推免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:
(一)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。
(二)品德优良,遵纪守法,积极向上,心理健康,学风端正。各学年品德评定为良好及以上,未受过任何处分,学术方面无不良记录。
(三)身体健康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已通过国家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,体育课考核成绩合格,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。
(四)学习成绩优良,至推免工作开始时加权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,且不允许有未通过课程(第二专业课程除外),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,外语达到国家四级合格标准(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),直博生外语达到国家六级合格标准(英语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),学术研究兴趣浓厚,有较强的创新意识、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。
(五)学院按照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,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,包括智育成绩(占 85%)和综合素质(占 15%)两部分。综合素质是指学校教育过程中培养起来的体现学生德育、创造性、实践性和个性发展的素质,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(占70%)和个性发展素质(占30%)两部分。科技学术与创新活动主要包括科技竞赛、发明创造、科研成果、学术论文等等;个性发展素质主要包括德育方面的操行评等、知识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行动、社团活动和文体特长等。
综合成绩计算方法:
综合成绩= 加权平均成绩×85% +综合素质得分×15%
综合素质得分=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×70% +个性发展素质得分×30%
综合素质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。
第六条 在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品德优良,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,不允许有未通过课程(第二专业课程除外),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单列计划:
(一)参加学生竞赛(详见附件2)且个人项目获全国二等奖(银奖)及以上奖励的,可获得推免生资格;集体项目获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团队,按获奖人员排名顺序,前两名获得推免生资格,如有人放弃,依次递增;所有奖项以最高等级计,不重复计算。奖项获奖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月31日。
(二)以第一作者在期刊上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1篇SCI、SSCI论文或2篇EI (期刊)或2篇A+收录论文(中文A+论文发表的期刊须被《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(最新版)))收录,且同时满足《中国学术期刊排行榜》(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/武汉大学(最新版))评价),可获得推免生资格。发表论文日期截止到推免当年8月31日,并于次年3月1日前提供科技查新检索的相关证明。
(三)在道德品质、学术领域、科技创新、文艺、体育等方面具有非凡才能或做出突出贡献,并对学校、省乃至全国产生广泛的积极影响者,同时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养及发展潜力,经学院推免评审小组推荐,可申请单列计划。
第七条 单列计划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推免生总计划数的6%,申请单列计划的学生至少有2名相关专业教授为直接推荐人,需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,确定拟推免名单,并将学生基本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全校公示。
第八条 转专业学生应在转入专业申请;校际交换学生以在本校内学习成绩进行排名。
第九条 在学院推免生条件总体要求之内,学生可申请参加团中央“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”计划,保留入学资格一年,计划单列,具体条件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。
第四章 推免工作基本程序
第十条 推免工作一般在毕业年级的第一学期初开始,单列计划先行实施。
(一)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辅导员老师处报名。
(二)学院推免评审小组对报名学生资格进行审核,拟定推荐名单,并在学院公示。如公示出现异议,经核实情况属实、且不符合推免资格的,将取消其推免资格。
(三)学院负责将推荐决议和推荐学生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教务处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一条 向我校推荐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。
(一) 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受到纪律处分者;
(二) 本科毕业设计(论文)成绩未达到优良等级者;
(三) 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属实者;
(四) 未获得学士学位者。
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,由学院推免评审小组负责解释。
新葡萄8883官网amg土木工程学院
2016年6月13日
附件1:
综合素质评分标准
综合成绩计算方法:
综合成绩 = 加权平均成绩×85% + 综合素质得分×15%
综合素质得分 = 科技学术与创新得分×70% +个性发展素质得分×30%。综合素质得分不超过50分。
综合素质得分包括科技学术与创新和个性发展素质两部分。个性发展素质主要包括德育方面的操行评等、知识竞赛、社会实践、志愿行动、社团活动、社会工作、文体特长。
一、科技学术与创新
1.科技学术竞赛
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科技学术竞赛(不含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),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,按以下标准加分:
奖项 级别 | 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
国家级 | 12 | 8 | 6 |
省级 | 6 | 4 | 2 |
校级 | 2 | 1 | 0.5 |
u 关于“1.科技学术竞赛”的说明:
(1)国家级比赛是指由国家各部(委、局)组织的比赛,和附件2规定的10项比赛。省级比赛是指由省委、省政府直属各厅(部、委、局)单位组织的比赛。国家或省级各类学会或协会(含下属的指导委员会)组织的比赛,参照国家或省级相应奖项加分值的0.7倍计算。校级比赛,指以新葡萄8883官网amg名义组织的比赛,不含学校下属单位组织的比赛。
(2)在同一次(届)比赛中获得多个奖项的,按最高奖项计分一次,其余奖项按相应奖项对应分值的0.5倍计算,但加分总和不超过15分。
(3)同一作品或同一类作品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的,按最高分计分一次。
(4)个人作品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,合作者不加分;集体作品第一至第三作者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,第四至第五作者参照第一作者加分值的0.5倍计算,其余作者不加分。
(5)评奖不分等级时,统一按二等奖加分;若以名次计,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,第2、3名按二等奖加分,第4、5、6名按三等奖加分。若以金、银、铜奖计,分别按一、二、三等奖加分(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)。
(6)国际性竞赛在参照全国竞赛相应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分。美国数学建模竞赛按全国竞赛加分,特等奖按一等奖加分,提名特等奖按二等奖加分,一等奖按三等奖加分,其他等级奖项不加分。
2.发明创造
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6分、5分、4分。
获得国家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前三名者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,加分不超过两项。
3.科研成果
学生拥有科研成果或研制出产品,经两名教授级别职称的该领域专家推荐并通过学校相关部门审定,可加1~4分;对于有重大学术水平、科技含量或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,经学校相关部门审定或鉴定,可加5~8分。
4.学术论文
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按下表计算加分。
学术论文级别 | 第一作者 | 第二作者 | 备注 |
SCI | 18 | 9 | 不限 |
EI(正刊), A+(中文核心) | 14 | 7 | 不限 |
中文核心且A, EI(增刊) | 8 | 4 | 不限 |
中文核心 | 6 | 3 | 不限 |
A类 | 2 | 1 | 加分不超过2篇 |
B类 | 1 | 0.5 | 加分不超过1篇 |
u 关于“4.学术论文”的说明:
1.在科技学术与创新部分加分中,如发表的学术论文是获奖竞赛(或发明创造,或科研成果)的组成部分,按二者的最高得分计一次,不重复计分;
2.所有论文均以当年论文收录年限检索为准;论文作者以发表作者排序为准。
3. 如果教师(含其他高校)署名论文作者首位,均不在加分之列;
二、 个性发展素质部分
1.德育方面的操行评等,可按以下标准加分:
操行评等情况 | 加分分值 |
6~8优 | 5 |
4~5优 | 3 |
1~3优 | 2 |
2.知识竞赛
参加学校(学院)组织的各级各类知识竞赛,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依据,按以下标准加分:
奖项 级别 | 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
全国 | 8 | 6 | 5 |
省级 | 5 | 3 | 2 |
校级 | 2 | 1 | 0.8 |
院级 | 0.8 | 0.5 | 0.3 |
u 关于“2.知识竞赛”的说明:
1. 国家级比赛是指由国家各部(委、局)组织的比赛。省级比赛是指由省委、省政府直属各厅(部、委、局)单位组织的比赛。国家或省级各类学会或协会(含下属的指导委员会)组织的比赛,参照国家或省级相应奖项加分值的0.7倍计算。校级比赛,指以新葡萄8883官网amg名义组织的比赛,不含学校下属单位组织的比赛。
2.一年内参加同一类型各级别竞赛获多项奖励按最高得分计分一次,不同年度可累计加分。
3.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。
4.若以名次计,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,第2、3名按二等奖加分,第4~6名按三等奖加分。若有特等奖,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。
5.国际性竞赛在参照全国竞赛相应获奖等级得分基础上加1分。
6.知识竞赛加分最多不超过10分。
3.社会实践
(1)获国家、省、校表彰的社会实践团队,其成员(仅限前三名)分别加4分、2分、1分。从入学至推免当日,只按最高项计分一次,不重复加分,不同年度不累计加分。
(2)获国家、省、校、院表彰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,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、1分。从入学至推免当日,只按最高项计分一次,不重复加分,不同年度不累计加分。
4.志愿服务
获国家、省、校、院表彰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,分别加3分、2分、1.5分、1分。从入学至推免当日,只按最高项计分一次,不重复加分,不同年度不累计加分。
5.社团活动
(1)获国家、省、校表彰的优秀社团,其主要成员(3人以内)分别加2、1、0.5分。从入学至推免当日,只按最高项计分一次,不重复加分,不同年度不累计加分。
(2)获国家、省、校表彰的社团先进个人,分别加3、2、0.5分。从入学至推免当日,只按最高项计分一次,不重复加分,不同年度不累计加分。
6.社会工作
(1)获国家、省、校、院级各类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,按下表加分,一年内获得多项荣誉的,按最高分计一次,不同年度(学年度)的可累计加分。优秀学生指十佳大学生、青年五四奖章、优秀学生干部、三好学生、模范团干部、优秀团员、优秀共产党员。
奖项类别 | 国家级 | 省级 | 校级 | 院级 |
十佳大学生 | 10 | 6 | 3 | 1 |
青年五四奖章 |
优秀共产党员 |
优秀学生干部 | 8 | 5 | 2 | 0.8 |
三好学生 |
模范团干部 |
优秀团员 |
(2)学生干部职务加分
职务名称 | 加分 分值 |
校学生会主席 | 8 |
校学生会副主席、校社团联合会主席、校团委组织部副部长、校团委宣传部副部长、校广播台台长、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中心主任、校理论指导中心主任、校心理咨询中心主任、校大学生艺术团常务副团长、校考评中心主任、校勤工助学中心主任、校学生科技活动指导中心主任、校青年志愿者总会主席、国旗仪仗队队长、校“学生工作网站”站长、院学生会主席、团委副书记 | 4 |
校社团联合会副主席、校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中心副主任、青年志愿者总会副主席、国旗仪仗队副队长、校学生会各部部长、校考评中心副主任、校理论指导中心副主任、校心理咨询中心副主任、校广播台副台长、校“学生工作网站”副站长、校学生科技活动指导中心副主任、校勤工助学中心副主任、校大学生艺术团各队队长、院学生会副主席、院各中心(考评中心、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中心、勤工助学中心、心理健康发展中心)主任 | 3 |
校学生会各部副部长、校报编辑部各部部长、大学生艺术团各队副队长、各社团负责人、院学生会(院团委)的各部部长、院各中心(考评中心、科技创新与素质拓展中心、勤工助学中心、心理健康发展中心)副主任及部长、各班长、团支书、各党支部书记 | 2 |
班级班委、团支部支委、党支部委员、寝室长 | 1 |
u 关于“6.社会工作”的说明:学生干部担任职务应满一届或一年,职务加分按最高分计一次,不重复加分。
7.文体特长
(1)体育类
非体育特长生参加体育田径比赛,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,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,参照个人项目折半计分:
奖项 级别 | 破记录 | 一 | 二 | 三 | 四 | 五 | 六 | 七 | 八 |
全国 | 8 | 6 | 5 | 4 | 4 | 3 | 3 | 2 | 2 |
省级 | 6 | 4 | 3 | 3 | 2 | 2 | 1 | 1 | 1 |
校级 | 4 | 2 | 1 | 1 | 0.5 | 0.5 | 0.3 | 0.3 | 0.3 |
院级 | 2 | 1 | 0.5 | 0.5 | 0.3 | 0.3 | 0.1 | 0.1 | 0.1 |
(2)文艺类
非艺术特长生参加文艺比赛,个人项目按下表加分,参加集体项目的成员,参照个人项目加分值的0.5倍计算加分。比赛成绩以金、银、铜奖计的,分别按照一、二、三等奖加分。
奖项 级别 | 一等奖 | 二等奖 | 三等奖 |
国家级 | 5 | 4 | 3 |
省级 | 3 | 2 | 1 |
校级 | 1 | 0.5 | 0.3 |
院级 | 0.5 | 0.3 | 0.1 |
u 关于“7.文体特长”的说明:上述文体特长加分,若因比赛或训练已享受学校课程加分政策的,不在加分之列。
附件2:
下列10个项目是教育部大学生竞赛资助认定项目(以教育部、财政部文件为准)。教育部新增的大学生竞赛项目,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。
1、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
2、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
3、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
4、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
5、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
6、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
7、 全国大学生软件创新大赛
8、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
9、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
10、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/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